當人家知道我曾到國外留學,常常會問我這個問題,“你怎么要回國啊?”
這問題常常讓我錯愕,直接反應常是,“我就想要回來啊。”
近來,又聽到這樣的問題,我開始認真思考。
不是沒有想過在英國繼續深造,考取哪里的律師資格,畢竟英鎊是挺誘人的。
當年,很多同學視國內律師鑒定資格試如噩夢,及格率大約是20%。
昂貴的學費是阻力,更加上認為自己終究要回家,考取馬來西亞的律師資格也沒多大的差別。
我更阿Q的認為,在倫敦求學的學費,可以讓我重考幾次國內的鑒定試呢!
就這樣,我回家了。
這些年來,我的朋友們當中不乏已經去了外海工作、定居的。
儘管很多人對我這樣的決定嗤之以鼻,而我留在馬來西亞的決心卻越篤定、越堅決。
這里不是世外桃源,惱人的凡塵俗事讓我不滿,甚至憤怒。
但這里,這片土地,對我而言卻魅力無比。
而我,從知道自己有原住民血統的時侯,更開始了解這層密不可分的關系。
我總想讓這片孕育我的土地可以更好,活在這里的人可以更快樂。
我是這片土地的孩子。
走的再遠,都要回家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